第十一章-《却忘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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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翌日,卯时。

    屋外的鸡又叫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唔…猪头何浔怎么还养鸡。”

    墨书挣扎着坐起身缓了一会儿,阳光从窗外洒进来,照在脸上。她眯了眯眼,伸手去挡,看着自己的手,她好像想起了什么。

    昨晚上,她好像和重誉牵了一路的手,还聊了会天?

    嗯……嗯???

    墨书的内心受到了冲击。

    母胎单身二十几年,从来没和小哥哥拉过手手,哦,尸体不算。

    她又仔细品了品重誉:修八尺,一袭红衣,形貌昳丽,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杀手……真是理想型呢。

    罢了罢了,花痴一下就行了。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那一袭红衣,不禁让墨书想到思沅。若是他长大了,或许也是这个样子吧。

    前几日,楚歌说宴会之后带墨书去皇宫附近看看。不想今日墨书去吃早饭时,只看到何浔坐在那喝白粥。

    墨书坐过去,“王爷早啊,楚歌呢?”

    “早。他一早便出去了。”何浔拿起一个包子给她。

    墨书接过包子,总觉得这不符合他的人设。

    她本人还是很喜欢吃包子的,所以也懒得多想,道了谢后便咬了口包子。呜呜鸣,一口下去就吃到了内陷,太幸福了!
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

    墨书嘴硬道:“一般般啦。 ”

    何浔挑了挑眉,“是吗?蒸笼里还有两个,你这么说,那这种一般般的食物只好丢掉了。”

    “唔...”墨书努力把口中的包子咽下去,“不不不,我觉得非常美味,不要浪费粮食嘛。”

    何浔满意的点点头,“楚歌最近都挺忙的,你可以先自己在周边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何浔起身将餐具放到厨房,带着一个蒸笼走出来。

    墨书有点感动,没想到何浔会亲自将包子端给她,不待她道谢,何浔道:“我出门了,吃完记得洗碗、打扫。”

    呵,果然。

    “知道了,王爷慢走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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