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-《却忘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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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890两。”带着侍卫的公子哥叫道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拍卖师笑问:“还有比890两更高的吗?890两一次,890两两次,890两三……”

    墨书不禁啧嘴,890两,这白牡丹可真值钱,一个人能抵七八套普通房子。

    不想突然有人道:“一百两。”

    那公子哥本身在楼外楼认定的资产只有900两,突然听到有人加价,差点窒息,却不想这人是来捣乱的,起身骂道:“哪来的垃圾在这里搅局!”

    却不想是他打断了人家的话,“黄金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那公子哥脸色瞬间由红变紫,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。

    拍卖师反应过来,笑嘻嘻地道:“一百两黄金一次,一百两黄金两次,一百两黄金三次,成交!恭喜二楼的这位贵宾。”

    墨书看着拍卖师的手正对着她的方向,这才反应过来——这半珏的成交者是重誉?!

    重誉有钱她是知道的,但她没想过他这么有钱,会花100两黄金去买一个姑娘?

    呵,果然男人没一个好东西。

    她又想着重誉作为一个杀手,他的钱都是他用自己的命换的,他定然不会乱花,就像他方才赞同她说的这楼外楼瞎要价一样。但他也说了“若真的喜欢,多少钱都值得”,他愿意为这个白牡丹花100两黄金,那或许是真的很喜欢吧?

    想到这心里不禁有些难过,也很不爽,单论相貌她也不比那白牡丹差吧。要说琴棋书画,除了书,她觉得自己的造诣也不差呀。要说性格,她和重誉应该算是一类人。至少对她来说,她会喜欢跟自己相似的人,所以她觉得重誉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那到底是为什么要买这个白牡丹啊?

    重誉这个大傻子,笨蛋,大猪蹄子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哎,墨总,算了算了,人家跟你又没啥关系,想买什么都是人家的自由,不是吗?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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